关于印发亚星(中国)官方网站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1 17:18 文章来源:亚星(中国)官方网站 农业农村局按照湖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安排和2025年全省十大民生项目实施有关要求,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5〕4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亚星(中国)官方网站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服务和支撑农业产业链建设,开展设施蔬菜生产专题培训;紧密围绕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开展乡村治理专题培训;聚焦农村电商发展需求,开展农业电商专题培训。全年计划开设3个常规培训班,培育高素质农民202人。
(一)开展设施蔬菜生产培训班62人。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进行设施蔬菜高效栽培技术专题培训,助力学员掌握先进种植方法、优化生产管理流程,推动设施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产量效益双提升。
(二)开展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70人。围绕乡村发展、建设、治理的人才需求,进行乡村建设治理专题培训,提升学员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三)开展农业电商直播培训70人。正在从事或者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愿意为乡村振兴服务的农业从业者和返乡入乡创业者,帮助他们掌握电商直播技能,推动农产品线上销售,助力乡村经济发展。
二、组织实施
坚持“锁定对象、精准培训、跟踪服务、配套扶持”思路,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有关要求,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
(一)实施国家专项行动。按照国家部署,围绕服务“三农”领域重大需求,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专项行动。
(二)精选培育对象。年满 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重点培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可纳入培育对象。
(三)制定开班计划。科学合理制定开班计划,包括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经费支出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培育全过程内容,明确班级管理相关要求。开班计划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后,公开发布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开班计划确有必要调整的,需经原审核部门同意。
(四)明确培育标准。培训实施时间2025年7月至12月,分批次开展,每个培训班计划培训时长为10天,可根据教学实际调整培训时长。培训一般按每天8学时计算,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少于40个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线上学习平台应具备完善的在线学习、直播授课、课程考核及相关统计、监测和评价功能,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按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经费开支标准及细则;根据实际需要,班与班之间经费可调剂使用,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项目补助标准是测算依据,仅供参考。
(五)优化课程设置。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 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育形式。综合采用课堂教学(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强化党建引领,鼓励培训班建立临时党组织。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类等课程,包含“开班第一课”,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培育主题开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全部专业技能课程结束后应进行课程考核。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选开展、自行设计,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
(六)注重实践实训。实践教学需在与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实习实训场所或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涵盖场地实训、顶岗实习、跟岗见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形式。广泛吸纳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实践教学并选用其实践师资,支持利用农科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科技小院等科技资源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且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的 50%。
(七)选优师资力量。“开班第一课”应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鼓励聘请实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技术能手讲授实践课程。鼓励选择省级共享师资课程。
(八)提高资金效能。需严格遵循中央财政项目资金开支相关规定,秉持 “谁使用、谁负责” 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培育资金可用于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要费用及验收费用。支付方式可采用预拨、部分预拨或报账等形式。严禁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第三方评估费用等需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转拨资金或向培育对象发放补助。对于企业作为主体承担的项目,需与财政部门协商研究创新机制,防范骗取套取财政支农资金风险。应及时将资金分配、绩效分解等信息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九)加强跟踪服务。培训机构联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建立技术指导、成果转化、创业支持等跟踪服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在线学习和信息推送等服务,组织开展不定期回访,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了解学员发展情况,畅通问题反馈渠道,积极指导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支持。积极引导成立农民协会、联合会、产业联盟、电商联盟等组织,促进农民抱团发展、对接市场。支持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组织参加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积极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省区交流合作、创业创新项目路演、技能竞赛等活动。
三、明确培训机构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5〕4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指定“亚星(中国)官方网站 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亚星(中国)官方网站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实施机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纳入全省2025年十大民生项目、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等多项考核指标。要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争取组织、教育、财政、妇联、共青团、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支持与合作,完善工作机制。
(二)做好项目监管。农业农村部门需切实承担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的主体及监督责任,严防违规违纪行为,防控廉政风险。依托农民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实施项目管理,确保学员在线评价和满意度不低于90%。强化绩效管理,分级开展绩效评价,省级组织年度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竞争立项的重要依据。省级通过线上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培育实施情况开展常态化、全过程监督,保障培育规范高效。
(三)积极宣传推介。要积极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培训机构;及时挖掘和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总结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员优先推荐参加省级示范培训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农民满意的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按照省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加快时序进度,确保在12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培训任务,并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