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山街道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6-04-20 14:55 文章来源:亚星(中国)官方网站 安山街道办事处安山街道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安山街道市容环境品质,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山街道办事处实际,制定本计划。坚持依法、规范、精准、高效原则,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贴乱挂、垃圾混投、广告牌匾杂乱等突出问题,营造整洁、有序、宜居的街区环境。
二、工作目标
1. 市容秩序明显改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街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市容乱象显著减少。
2. 环境卫生持续优化: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提升,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动态清零。
3.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实现检查—整改—复查闭环,商户“门前三包”责任落实率达到95%以上。
4. 居民满意度提升:市容类投诉举报数量同比下降20%以上。
三、检查主体与职责分工
安山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为市容市貌行政检查的主要实施主体,具体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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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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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贩 |
执法一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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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横幅悬挂 |
执法一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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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混投混放 |
执法一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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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堆放及清运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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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城市“牛皮癣”) |
执法一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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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围挡、扬尘、物料堆放 |
综合科 |
四、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2026年度市容市貌行政检查覆盖安山街道全部辖区,重点区域和重点事项如下:
(一)重点区域
· 主次干道:兴安路、马安路、张兴路等;
· 学校周边:安山中心幼儿园、安山小学、安山中学周边;
· 背街小巷:社区内部道路、老旧小区出入口;
· 公共区域:公交站点。
(二)重点检查事项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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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 |
具体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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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 |
是否存在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店铺是否超出门窗、外墙摆卖商品或堆放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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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牌匾 |
广告牌匾是否未经审批设置;是否破损、倾斜、脱落、缺字、脏污;是否存在灯箱、电子屏夜间光污染;是否违规悬挂条幅、横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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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路面是否干净整洁,有无暴露垃圾、积存垃圾;垃圾桶、果皮箱是否完好、干净、无满溢;是否存在乱倒污水、餐厨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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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 |
装修垃圾是否袋装堆放、是否围挡遮盖;是否存在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是否密闭、是否带泥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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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张贴乱涂写 |
建筑物、构筑物、电杆、公交站台等表面是否有“牛皮癣”;沿街玻璃门窗是否有贴字贴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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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 |
工地围挡是否规范(高度、整洁、公益广告比例);出入口是否硬化、是否设置冲洗设施;是否存在施工扬尘、物料露天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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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落实 |
沿街单位、商户是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是否履行包干净、包美化、包秩序、义务 |
五、检查方式与频次
(一)日常网格巡查
以街道集镇为单位,每名执法队员每日对责任路段巡查不少于1次,重点路段每日不少于2次(上、下午各一次)。
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乱堆物、垃圾桶满溢)当场督促整改;对无法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复查。
(二)日常检查
对安山街辖区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建设工地建设单位、拆迁工地施工单位、居民住户开展门前三包、环境卫生、门店招牌现场检查,检查频次2次,检查比率10%。
(三)专项集中检查
根据季节特点和突出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2次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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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专项检查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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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春节前后) |
年货摊点规范、烟花爆竹残留清理、节后市容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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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
露天烧烤、店外经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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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
建筑垃圾清运、夜间施工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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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落叶清扫、冬季扫雪铲冰准备、广告牌匾防风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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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随机”抽查
每月从市容监管对象库(沿街商户、工地、物业小区等)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单位进行检查,抽查结果及时公开。
(四)联合检查
与平安办、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
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周边、餐饮集中区、废品收购站等管理难点。
(五)重点复查
对曾被行政处罚、群众反复投诉、上级督办的点位,每月至少复查1次,直至整改到位。
六、检查程序与要求
1. 亮证执法:检查时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2. 规范记录:使用统一移动执法终端,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被检查对象、发现问题、处理意见。
3. 告知说明:当场告知当事人检查结果、违法事实及依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4. 整改处置:
轻微问题(如店外摆放、乱张贴)责令立即改正。
一般问题(如未设分类容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一般为1-3日)。
严重问题(如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拒不履行“门前三包”)依法立案处罚。
5. 复查闭环:整改期满后24小时内进行复查,记录复查结果。逾期未改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
六、其他事项
1. 本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 因上级部署、突发事件或街道实际需要临时增加的市容专项检查,另行制定方案并报备。
3. 各检查组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检查情况统计表,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总结报告。
亚星(中国)官方网站 人民政府安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30日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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